无业男子捡地上烟头,不料头撞到了共享单车,一气之下,他将共享单车从天桥下扔下,致使该辆自行车被悬挂在电车电缆上,造成该段网停电,3路电车停运半小时。1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无业男子捡地上烟头,不料头撞到了共享单车,一气之下,他将共享单车从天桥下扔下,致使该辆自行车被悬挂在电车电缆上,造成该段网停电,3路电车停运半小时。1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当庭判决该男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指控,今年5月20日14时53分许,袁某在广州越秀区中山三路东濠涌高架桥东侧人行天桥上,出于泄愤,将停放在人行天桥上的一辆共享单车从天桥上扔下,致使该辆单车被悬挂在人行天桥下方位于中山三路往东行驶机动车道空中的电车电缆上,造成该段网停电,对途经该路段的电车及其他车辆的驾驶安全、行人的人身安全等构成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6月1日,袁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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