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起
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起,召回2014年2月4日至2016年12月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S汽车,共计1412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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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副驾驶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副驾驶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副驾驶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主动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707进行咨询(座机、手机均可)。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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