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三重迷雾,为长不大的OTT行业探寻真正的春天

电科技韩怡冰03-03 14:08

春天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朱自清《春》)

2019的春天如约而至。
 
据最近的一份报告统计,截止2018年底,OTT激活终端规模2.14亿台,日活规模8100万台+,月活到达1.38亿台,一半以上用户月开机20天+、每天看3小时以上。视频点播日活近4000万台+,高出直播收视近1000万台规模,应用点播日活迈进2000万+时代。
 
春天里,我看到这个报告,欣喜之余,陡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感觉——
 
春天来了,然而,伴随着生机盎然的景象,眼前这片田里百草丰茂,也看到田间的良莠不齐,间或有杂草丛生。对于OTT电视行业来说,做好“春耕”的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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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OTT电视,笔者有幸从2014年开始进入这个产业,五年多来,边走边干,边干边看,感觉在2019这个春天,对于OTT电视生态行业来说,要解决的事情还有很多。此时此刻,倘若看不到繁花丛影下的杂草,看不到亟待修缮的端口,就有点高兴过早了。
 
春光乍现,回望过往,着眼现实,笔者认为行业要实现大发展高增长,这三个问题不改革就难言“丰收”的喜悦。
 
一、OTT大屏营销何时拿出“像样”的案例?
 
五年了,OTT大屏营销竟然还拿不出像样的“案例”。
 
据悉,最近有一个在国内营销传播领域颇具影响力的评选活动,主办方原本设立了一个“OTT大屏营销”奖项,由于没有案例,被迫取消了。这是一件令人唏嘘的事情。
 
究其缘由,我认为OTT大屏营销运营商当下不外乎有三个短板:
 
1、OTT电视运营商团队缺少具有营销传播策划能力的专业人才
 
这几年,我所接触的OTT电视运营商中间,不乏优秀的企业管理专家,产品专家以及技术专家,在这些领域他们都非常优秀。但是团队中缺少品牌营销或者广告策略、媒体营销方面的专业人士。往往是他们对自家的产品或者平台很熟悉,但是如何开展专业化的营销活动还不在行,往往不了解商业客户在营销传播方面的需求、不了解有效的营销价值链、也就无法策划和执行能够满足需求的营销方案。
 
因此,即便是开展了一些基于本平台的营销活动,也缺乏相应的营销效用,智能大屏的系统性营销价值无法释放,关键症结之一,还是专业人才的问题。笔者认为,将智慧营销作为一种OTT大屏发展的“新动能”,一定要积极引进相应的专业人才,事实上,这是必然的抉择。
 
2、OTT电视运营商缺少与专业营销传播机构的合作机制
 
在国内,广告营销传播行业是很成熟的一个行业。作为OTT电视运营商要清晰了解全行业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包括内容、产品、营销策划等方面具有实力的公司。要设计相应的合作机制与营销传播界的公司协同赋能,这不仅是自身提升OTT大屏客户价值的需要,也是品牌主以及商业客户通过OTT大屏获得品效提升的高效途径。当下,偏重于销售代理的合作格局,不利于整个OTT电视营销水平的真正的展现与提升。
 
3、国内营销传播界尚未充分发掘OTT大屏的营销传播价值
 
早在几年前,我们就通过调研发现,国内大部分的营销传播公司(广告公司/公关公司等)对于OTT电视大屏的价值知之甚少。五年之后,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大的改观。
 
很多广告公司、营销传播公司的专业人士不了解OTT电视大屏的媒体特性和营销功能,当然也就无法为营销者提供基于数字客厅场景以及多重互动模式的营销策略解决方案。
 
这无疑是业界的一大短视。
 
ott
 
二、OTT电视大屏营销应体现真正的价值
 
五年了,整个OTT电视大屏广告收入总额少得可怜。
 
据了解,2018年OTT电视大屏广告总收入不超过十个亿。且不说与千亿量级的传统电视收入比,即便是一个省级卫视的广告营收也超过全部OTT电视广告收入的总和。
 
匪夷所思吧?这是可悲的事情啊!
 
日前,据有关方面预测,今年OTT电视大屏广告营收将超过五十亿。姑且不去理会其算法的逻辑,就是这样的数字,如果不解决行业发展的短板,恐怕又将是一个数字游戏亦或是一个黑色幽默。
 
这样说,究其缘由,我认为行业发展中存在着至少三个短板:
 
1、OTT电视广告运营“产品力”缺失
 
在很多场合,很多OTT电视运营商都振振有词的绍介自己有这样那样的广告产品,各种新创造的营销概念花里虎哨。但是我们发现,在他们的广告产品容器里,除了“开机广告”尚可确定传播价值之外,其他的很多基于内容和EPG等应用层面的广告产品或偏于传统或流于形式,能够体现智能家庭场景与消费者卷入的营销手段都足善乏陈。
 
他们一直都没有将OTT电视大屏的流量入口-应用体验平台-数字营销通路这三个环节系统化、产品化。换言之,缺少基于智能化、数字化场景营销的广告产品研发,更遑论原生营销、定制化营销以及跨屏互动营销这些高价值产品的出现。
 
仅靠几乎摸到“天花板”的开机广告(目前价格混乱又低廉),想要实现更高的价值变现,不可能实现。这非常值得各家运营者深思。不能再用各种无法实现或者无法测量的营销新概念自说自话了。我们要做的是洞察人心,洞察需求,结合自身的平台特点,做可落实可回报可操作的营销产品或者解决方案,这样才行。
 
2、OTT电视广告市场“度量衡”缺失
 
广告活动最需要完善的度量衡。迄今为止,我认为现有的各平台除了产品层面基本趋同之外,在媒体价格/执行标准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的弊端亟待解决。为什么广告主对于OTT广告的选择存在“迷乱”与“不安”,其中糟糕的行业标准紊乱是主因之一。所谓一把好牌被打烂了,就是这样一种状态。
 
从行业大局看,我们期待2019年能够看到一个更客观公正的交易环境和健康的交易活动。诚然,这需要OTT广告运营商能够打破藩篱,形成共识,付诸行动。想要获得更高回报,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3、OTT电视广告市场环境“清洁度”缺失
 
OTT电视广告环境要大力整治“雾霾”。这不仅是媒体运营商的事情,更是全部经营参与者的事情。这些年OTT广告价值无法彰显,个钟原因之一就是价格混乱、数据失真甚至是商业欺诈等乱象作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整个供应链各环节都要诚意对待的问题。这是致命的危害。
 
在今天这个时点,广告行业各个方面需要对这样一种“腐败现象”进行打击,要形成一种正确的广告营商文化和诚信的价值体系,尽可能让这个看起来很美的行业“回归健康”。
 
OTT电视广告是一个有很高技术含量、很高营销传播价值的“金矿”,不是不良商人肆意糟蹋的“屠宰场。”腐败环境必须要治理。就像治理北京雾霾一样,不但要治标还要治本。数年前,有一种除草剂叫“来福灵”,它的广告非常棒,广告主题是“正义的来福灵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2019年OTT大屏广告产业真应该使用“来福灵”。
 
ott
 
三、突破“看电视”,兑现“玩电视”“用电视”这两个场景
 
五年了,OTT大屏所标榜的三大场景“看电视”“玩电视”“用电视”,除了“看电视”外,“玩电视”“用电视”基本上还是“噱头”。
 
无疑,“看电视”不仅是电视用户最基本的消费需求也是电视大屏的基本功能。纵观现在电视产品在新技术的推动下,让用户看到更丰富多样的内容、更清晰美妙的画质(4K\8K)和更流畅观影体验等,满足“看”的功能已经越来越好了。
 
但是,随着AI、5G时代的到来,作为智能化的联网电视媒体,除了满足点播用户的观影需求,还应该产生更多元化的应用场景,比如学习场景、娱乐场景、购物场景、沟通场景等等新场景,在“玩电视”“用电视”这两个场景的开发上,2019年各个运营商应该有所作为;这也是OTT电视大屏能够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关键价值所在。
 
今年各个运营平台在用户消费升级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和产品升级,应该很好的解决商业观念的转化以及现有体系内可能存在的三个问题:
 
1 .对于新型消费者的理解和新场景的认知问题
 
基于OTT智能电视消费人群的家庭化、年轻化,移动化、联网化以及影像消费习惯的分析,要为他们提供一种更贴合消费行为的消费场景,包括实现更好的互动体验和更好的分享模式。
 
大家都认同,现在我们进入了一个移动互联时代。如果认定手机与电视是消费者两个生活场景的标配是个现实,那么OTT电视行业就面临着场景被重新定义的可能。如何实现电视“互动模式”,就必须解决跨屏场景的应用问题。否则,智能电视无法独自完成最大化满足消费者“用电视”“玩电视”这个场景需求。
 
2 .对互动技术特别是跨屏技术的积极应用问题 
 
不同的场景定义代表着不同的价值诉求和生活意义。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昨天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网民规模达8.29亿,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互联网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全年新增手机网民6433万。
 
消费者特别是主流的年轻化的消费者已经开始尝试在手机与电视端跨屏消费了。
 
据了解,目前国内满足这样的场景即手机与电视联网互动的交互技术-投屏技术已经十分成熟。据某家从事投屏场景开发的公司介绍,迄今为止所有智能手机和智能电视终端都可以自由链接自由切换,而且就在今年春节期间,超过千万量级的用户通过手机投屏功能体验大屏生态,已经呈现了不断增长的发展趋势。
 
我以为,由于投屏技术已然形成了足够内生循环优势与规模,有理由相信整合在一起的新智能电视场景,不仅可以更精确的追溯消费者需求,还可以支撑智能电视在新场景下的更多营销模式的创新经营。
 
如果片面的认为手机投屏会降低电视大屏的价值,不仅幼稚还会错失发展良机。
 
3 .提升对OTT大屏作为营销传播平台展开创新运营的认知
 
现在的OTT厂商不生产内容。但是不意味着没有通过内容创新实现营销价值的可能性。这其中有很多商业机会和营销机会。现阶段,起码有三种模式的内容运营创新可以尝试,一是基于用户消费场景下的营销创新;二是通过数据分析开展品牌化的原生营销创新;三是基于用户运营的线上线下多维度整合营销创新。
 
事实上,诚如美国的菲尔普斯教授在其巨作《大繁荣》中所言“许多评论家认为,创新源于科技进步,尤其是科学认识的突破。但大多数创新其实不需要新的科技成果,而是需要新的商业观念”。这个论断值得我们深思。
 
ott
 
此时,农夫们怀揣着希冀走进田间开始忙碌起来了。为了收获更丰硕的果实,他们会选种,播种,间苗,除草……一切都顺应万物生长的规律。一样,OTT大屏的经营也要顺应这个规律。

春天如约而至,希望我们莫负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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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今日头条青云计划、百家号百+计划获得者,2019百度数码年度作者、百家号科技领域最具人气作者、2019搜狗科技文化作者、2021百家号季度影响力创作者,曾荣获2013搜狐最佳行业媒体人、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北京赛季军、 2015年度光芒体验大奖、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总决赛季军、2018百度动态年度实力红人等诸多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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