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今日刊发报道,对近期在多平台传播的 “千问 AI 眼镜全国销量第一” 系列宣传内容进行披露,指出其核心数据依据来自第三方机构定制化出具的市场地位声明,通过人为限定统计范围、合并同集团品牌销量、弱化披露限制条件的方式打造 “专属榜首”,恰好契合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重点整治的 “萝卜坑式引证” 广告乱象。“大字突出卖点、小字隐匿限制” 的排版设计,完全符合市监广发〔2026〕17 号文重点整治的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特征,也违反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中 “限制条件需保障公众清晰识别” 的硬性规定,极易使消费者产生 “千问全品类智能眼镜销量领先” 的错误认知,构成误导性宣传风险。

《消费日报》今日刊发报道,对近期在多平台传播的 “千问 AI 眼镜全国销量第一” 系列宣传内容进行披露,指出其核心数据依据来自第三方机构定制化出具的市场地位声明,通过人为限定统计范围、合并同集团品牌销量、弱化披露限制条件的方式打造 “专属榜首”,恰好契合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重点整治的 “萝卜坑式引证” 广告乱象。

销量第一的背后

据消费日报核实,本次 “销量第一” 宣传的核心支撑,是华信人(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出具的《千问 AI 眼镜市场地位声明》。该声明称,2026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千问 AI 眼镜取得全国(不含港澳台)AI 眼镜全渠道销量第一的成绩。

但这份结论的成立,建立在三项未被重点传播的限定条件之上:

其一,自定义产品统计边界。声明自行将 “AI 眼镜” 定义为 “融合摄像头、显示屏、传声器硬件,搭载专用 AI 处理器或云端协同计算能力的光学透视眼镜”,直接将市场主流的分体式 AR 观影眼镜、普通音频智能眼镜剔除出竞品范畴,人为收窄了行业竞争范围。

其二,多品牌销量合并核算。统计数据包含了同集团旗下夸克品牌的 AI 眼镜销量,并非千问单一品牌的独立销售数据。而行业内中立监测机构的常规统计规则,均以独立品牌为单位单独排名,不会合并同一企业多产品线后宣传单品牌夺冠。

其三,短期阶段性数据。统计周期仅 5 个月,且千问主力机型 2026 年 3 月才正式上市,数据覆盖的完整销售周期不足 3 个月,不具备全年市场表现的代表性。

在对外分发的宣传物料中,“全国销量第一” 以大号醒目字体占据核心视觉位置,上述三项关键限制条件均以小字放置在页面底部角落,无任何加粗、变色等突出处理,普通读者快速浏览时几乎无法察觉统计前提。

消费日报在报道中指出,该类营销模式正是监管部门近期明确点名的整治对象。2026 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发布两份重磅文件,为广告引证内容合规划定清晰红线:

2026 年 3 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广发〔2026〕17 号),启动为期半年的全国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文件首次在官方层面明确将 “萝卜坑式引证” 列为整治重点,直指部分经营者采用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手段,突出核心卖点的同时显著弱化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信息,以量身定制的引证数据误导公众认知。

2026 年 6 月 12 日,也就是本次宣传内容发布的 3 天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施行《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进一步细化违法认定的执法口径。指南明确规定:广告使用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 “第一” 等表述时,若划定的行业范围小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人为剔除同类竞争产品,或地域范围低于省级行政区域,均不适用绝对化用语合规豁免情形。同时要求,引证内容的出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信息,必须保证一般公众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清晰识别,禁止以缩小字号、弱化颜色等方式隐匿限制条件。

三大争议点精准命中整治范畴

对照现行监管规则,消费日报的报道梳理出本次宣传的三项核心合规风险,均落入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

1、定制赛道属于典型 “萝卜坑式引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公众普遍认知,智能眼镜统一隶属于智能穿戴设备大类,雷鸟、Rokid、XREAL 等品牌的分体式 AR 眼镜、音频智能眼镜,均属于消费者认知中的同赛道竞品。本次声明自行增设硬件与功能双重门槛,将行业范围压缩至极细分的 “光学透视类 AI 眼镜” 赛道,本质是通过定制统计规则打造 “专属冠军”,属于 17 号文明确点名的 “量身定制引证信息” 乱象。

2. 合并销量违背引证真实性原则

《广告法》与《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均要求,广告引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可核验。本次宣传以 “千问 AI 眼镜” 为主体宣称销量第一,却合并了夸克品牌的销量数据,且未对合并统计的前提进行醒目披露,刻意掩盖单一品牌的真实市场体量,不符合引证内容完整披露的法定要求。

3. 排版方式违反信息披露规范

“大字突出卖点、小字隐匿限制” 的排版设计,完全符合市监广发〔2026〕17 号文重点整治的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特征,也违反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中 “限制条件需保障公众清晰识别” 的硬性规定,极易使消费者产生 “千问全品类智能眼镜销量领先” 的错误认知,构成误导性宣传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声明底部标注有 “仅为研究结论展示,非广告宣传推广画面” 的免责表述,但相关内容已通过通讯员署名、多平台通稿分发的形式开展商业传播,具备明确的广告属性,该标注无法豁免其应当承担的广告合规义务。

写在最后

消费日报在报道中指出,当前国内 AI 智能眼镜行业正处于技术迭代、市场渗透的关键成长期,技术创新、产品体验才是品牌竞争的核心底气。但部分企业未将资源投入研发与用户体验优化,反而热衷于定制第三方排名、靠文字游戏制造虚假行业地位,既浪费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资源,也加剧了行业恶性内卷。

业内人士表示,当 “定制窄口径拿冠军” 成为行业通用营销套路,真实市场数据将失去参考价值,踏实深耕产品的企业反而会被误导性宣传挤压生存空间,最终透支消费者对整个科技品类的信任,破坏智能穿戴市场的良性生态。

随着广告监管规则持续细化、执法边界不断清晰,“定制赛道造冠军” 的营销灰色空间正在被持续压缩。对于尚处发展初期的 AI 眼镜行业而言,合规经营、技术立身,才是品牌参与长期市场竞争的根本路径。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文字版权归电科技所有,转载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本站转载文章仅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电科技立场,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分享到: